| 全县生猪屠宰工作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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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8 10:32 文章来源:安泽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尊敬的杨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委员:
生猪定点屠宰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生猪的私屠滥宰、不经检疫、偷逃税费,不仅严重地干扰了市场正常秩序,而且也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项工作既关系民心,更牵动党心。去年国务院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肉类安全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大检查、大整顿、大规范,今年又提出了回头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县委梁书记、政府张县长、分管副县长刘浩,曾分别两次深入到府城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指导,同时还对生活困难的屠宰工进行了慰问,人大杨主任多次过问这项工作。这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但是问题和不足仍然存在,为了促进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6月11日上午,我们遵照人大常委会安排,商务局组成专门调查组,由定点办主任郭向阳同志带队,利用两天时间,重点对全县8个定点屠宰场加工、经营、收费、上缴税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现把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8个,分别是府城、唐城、和川、冀氏4个屠宰场和良马、杜村、马必、石槽4个集中屠宰点。目前全县日屠宰量在20—30头。
二、生产及收费情况
1、屠宰和销售存在自购生猪屠宰批发零售和代宰两种方式。肉品销售均在本县范围内,没有出县销售情况。全县各定点场的基本情况为:
和川屠宰场日平均屠宰量3头左右,生猪来源主要从洪洞县调入和自养,肉品销售以和川为主,一部分到府城、唐城煤矿等地。
唐城屠宰场日平均屠宰量3头左右,生猪来源主要从洪洞县调入,肉品销售以唐城为主,和川销售一少部分。
冀氏屠宰场日平均屠宰量5头左右,以代宰加工为主,少量批发。代宰户有冀氏和府城两地,肉品销售主要是冀氏、府城两地。
府城屠宰场日平均屠宰量5头左右,全部依靠代宰加工。代宰户主要是府城、冀氏两地。肉品销售以府城为主,部分销往唐城、和川、冀氏。
良马、杜村、马必、石槽、平均每天不足1头。销售只满足于当地。
2、收费
和川、唐城二场每头猪收取屠宰加工费17元,兽医站收取动检费5元。
冀氏屠宰场每头猪收取30元,其中包括税款、工商费、检疫费。
府城屠宰场每头猪收取屠宰加工费25元,代为国税收取增值税5元,代为工商局收取市场管理费3元,畜牧中心收取动检费5元,合计38元。
3、上缴税费
和川、唐城、冀氏三场上交增值税和工商管理费均在年底由当地国税所和工商所核定后一次性收取。
府城场上交增值税和工商管理费均由食品公司根据头数代缴。
三、成效与问题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认为:
1、全县的生猪屠宰管理稳定有序,猪肉质量安全可靠,确保了全县人民食肉安全。我局能够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能,合理布局屠宰场点,认真抓好各屠宰场日常监管,彻底杜绝私屠滥宰活动,严格管理,依法办事,屠宰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首先,在屠宰场点规划建设上,根据全县区域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实际,在全县原存3个屠宰场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增设了5个场点,2007年底确保了县城进点屠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其次,在屠宰场监督管理上,结合2006年6月和2007年连续两次开展的生猪屠宰整治和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狠抓了屠宰场的硬件建设和内部管理。在硬件建设上,完成唐城屠宰场的新建和和川屠宰场的改造,这两个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在屠宰场内部管理上,一是要求各场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目前,唐城、和川、府城、冀氏证照齐全,良马、杜村、马必、石槽屠宰点得到市局的批复,正在选址改造。二是规定各场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培训,持证上岗。近几年, 我县组织参加省、市培训百余人次,持有证件的屠宰工15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8人。每年进行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明。三是各屠宰场建立完善了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肉品检疫检验制度,做到了生猪入场检疫,出场肉品检验,屠宰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实现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2006年受到市生猪屠宰与检疫工作领导组“屠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2007年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验收中,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第三,在杜绝私屠滥宰行为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重点查处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的私屠窝点。去年,针对私屠滥宰由县城周围转到偏远地区,时间由平时滥宰转为节日突击宰杀的情况,我们在中秋节和春节前夕,深入到石槽、杜村、良马进行突击查处,造成了较大的声势,取得了好的效果。2007年稽查工作曾受到省商务厅的表彰奖励。
2、当前我县肉品的流通,符合规定,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省商务厅副厅长杨来栓同志在全省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曾讲“全国肉类是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商务部商运发[2006]199号文件《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就是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要创造条件鼓励那些实行规范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采用冷链加工,运输的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变相限制这类肉品在本辖区内流通、销售,逐步创建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在这个文件中,也曾要求“对本地区制定的涉及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修订和废止”。
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正式公布,新《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这意味着当今的肉类流通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这就要求屠宰企业要遵循市场竞争,按客观的经济规律办事,也就是说必需转变管理经营理念,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否则,既便是不会被当地企业竞争跻跨,终究也会被外来肉品企业淘汰、吃掉。
另一方面在行政执法上,各级各部门都提出:“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行政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就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利。就肉类产品市场流通管理的职能而言,我们商务部门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责。《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依法给予处罚。”新《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的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由工商、卫生、质检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给予没收处罚。”
3、各屠宰场的收费是按照市、县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其中:府城执行的是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县政府会议纪要及县物价办安价函[2004]19号文件批复。和川、唐城、冀氏执行的是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联合下发的临市价字[2007]10号文件规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时任政府副县长的杨主任主持召开了由政府办副主任付顺有、财政局局长赵红兵、商务局局长景豫晋、物价办主任曹新军、畜牧中心主任弓保元、国税局副局长徐根生、工商局副局长赵世宏、地税局田洪秀参加的专项会议,下调生猪屠宰税费,每头由原来的53元下调为每头43元。具体为每头猪国税收取增值税10元,工商局收取市场管理费3元,畜牧中心收取动检费5元,商务局每头猪收取生猪加工成本费25元,合计43元。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会上同时要求良马、杜村、马必3个乡镇尽快新增新的屠宰点。)同时,物价办公室下函予以批复。2006年度,商务局又与国税协商,同意增值税下调为5元。
2007年2月7日,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联合下发临市价字[2007]10号文件《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工厂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每头不超过26元,非工厂化无固定屠宰工艺流程屠宰生猪,执行每头17元。从2007年3月1日执行。接到通知后,行文下发各屠宰场,要求对照执行。
4、税费上交是各屠宰企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由税务和工商部门统一收取。
四、县城屠宰场的现状与设想
我县府城屠宰厂自投产加工以来,一直使用的是70年代修建的食品公司冷库的7间厂房,房屋严重老化,每年都需修补。在2006年7月的洪灾中,曾被暴风雨掀起房顶,洪水冲倒了院墙,直接威胁到厂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现在的屠宰厂无论从厂房厂址,还是设施设备均不符合《生猪屠宰条例》规定的要求,连续几年,在省市进行的检查验收中,都被列为停产整顿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我县县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楼建筑逐年增多,绿树草坪比比皆是,然而原来处于县城边沿的屠宰厂被围在了居民区中间。在这样一个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县城中间夹着一个处于原始手工状态屠宰的屠宰厂很不协调,直接影响到县城的环境卫生,而且还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去年,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各级关于《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市城关定点厂要达到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一星级标准,未达标的要予以关闭,市局领导在检查中也曾多次提出府城厂迁址新建的要求,如果关闭将会直接影响到县城居民的肉食供应。因此,重新选址建新的屠宰厂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基于以上因素,我们商务局把府城屠宰厂的择址新建列入今年屠宰工作的重中之重,设想在县城下风向、城市水源下游新建一座全自动化生猪屠宰加工厂,把原来单纯的代宰模式变为收购、屠宰、配送一条龙经营服务,并兼营熟肉加工。在乡镇和村委会所在地设立销售点,肉品实行当日冷藏车配送。在配送过程中,对私屠滥宰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查处。从而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和部分乡村私屠滥宰屡禁不止的现象。从而建成全县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采用冷链加工、运输的重点定点屠宰企业。彻底改变全县县城屠宰企业落后的状况。这项工作已向县政府张县长、刘县长请示,并同意选址新建。目前已与城建部门和府城镇初步看了几个地方,等待政府领导最后定夺。当前全县各项事业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作为商务部门,我们甚感压力大、责任重、丝毫不敢懈怠。人大能够把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纳入监督的范畴,是对我们商务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舞。我们一定克难攻坚,让全县人民吃上安全可靠质优的放心肉。最后,我衷心的恳请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代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安泽县商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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